中共车辋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兰陵县车辋镇开展了政治巡察。2018年1月4日,巡察组向车辋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存在4大项12小项涉及到人到事28个具体问题。反馈意见直指问题、深刻尖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我们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车辋镇党委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找客观原因,切实把政治巡察当作整改问题、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真抓实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十九大确立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夯实基层基础。以今年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好人、用能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明确目标责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镇纪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镇扶贫办建立规范严格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完善后续帮扶、跟踪回访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四)认真督促检查,巩固巡察工作成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要强化责任追究,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要通过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促进车辋镇各项工作开展,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并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成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意识缺乏,执行上级规定不力的问题。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委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直到2017年3月才制定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的问题。
镇党委明确态度,严格落实2017年3月制定制定公车管理制度,加强改革后公车配备使用监管,公务用车执行派遣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等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做到不安排、提供任何酒水。
2、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破规违纪,2015年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规定公务接待禁用白酒后,直至2017年7月仍安排用公款购买白酒,并以办公用品名义入账的问题。
镇党委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明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日禁止饮酒,同时,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2017年7月至今,公务接待杜绝公款购买或提供任何酒水。
3、关于党委不执行纪委“三转”要求,2017年2月3日研究安排纪委书记负责社会稳定等工作,2017年7月16日发文任命其为镇级河长,纪委副书记不参与纪检工作,纪检干事也非专职人员的问题。
镇党委严格执行纪委“三转”,镇纪委书记突出主责主业,最大限度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2018年1月18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再次重申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抓监督执纪,不分管其他任何工作,不再参与月量化考核方案社会稳定专线考核工作,不再担任镇级河长。2017年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安排镇纪委副书记参与全县村级督查工作。2017年6月已召开党委会研究纪检科员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18年2月24日,党委研究,任命专人为镇纪委专职副书记,2018年10月31日,根据县纪委监委成立乡镇派出监察室的要求,党委研究,任命专人为镇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两名同志任专职监察员。
(二)关于政治担当缺失,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党委对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政治定位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扶贫等工作缺谋划、少规划、没细化,工作部署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号上,缺乏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的问题。
镇党委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镇、协调各方。严格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扶贫等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压实责任、细化到人,严格考核,建立定期汇报销号制度,扎实推动严细深实工作作风。2018年2月,党委研究出台《车辋镇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同时研究成立车辋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
2、关于班子成员“好人主义”严重,工作过于求稳怕乱,对机关21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其中11人已10年以上不上班,有的工作人员因胃病不上班时间长达25年,但乡镇党委一直未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有的工作人员用假高血压诊断证明请假累计长达348天的问题。
严格日常考勤,严明工作纪律,20名工作人员全部上班,党委研究安排包村,严格执行《车辋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已定购13部面部识别仪进行签到,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对用假高血压诊断证明请假的工作人员已由党委研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1、关于干部人事调整程序不规范、研究不充分,不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调整程序,严格组织人事调整纪律,严格执行落实好干部20字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2、关于党委未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在明知山东宝华万达新能源项目存在环评批建不一情况下,2013年先后召开11次党委会研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于群众到国家信访局集体上访、向省长信箱写信实名反映该项目为高污染、国家明令禁止项目等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2015年1月该项目被环保部门叫停后,仍拨付扶持资金1097.75万元的问题。
宝华万达新能源项目是2013年县委、县政府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占地约830亩,计划投资18亿元,计划建成包括:年产130万吨焦化工程、年产10万吨LNG项目工程、焦化项目配套干熄焦余热利用工程。根据省经信委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的“双轮驱动”战略,以及“等量或超量淘汰”、“上大压小”的要求,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县政府决定,对东宝山焦化企业的落后产能进行整合改造提升,以东宝山焦化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改造为年产100万吨焦化产能的先进生产线。经县里研究决定选用东宝山焦化有限公司所属土地,招引实施了宝华万达新能源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对环评手续进行了升级,宝华万达新能源集团的原有环评材料因不符合升级后的环评标准,在国家环保部现场督察中被叫停。根据资金来源和支出情况,车辋镇党委、政府认为在宝华万达新能源项目上不存在浪费资金和闲置资金的问题。宝华万达新能源项目是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实施的,在项目被叫停后,镇里和宝华集团一直在积极寻找合适的项目落户该地。
3、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没有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的问题。
镇党委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18年2月24日,党委研究制定《车辋镇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关于思想建设薄弱,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党委未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执政理念,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机关支部书记从未上过党课,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2018年2月24日,党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不断完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成效。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天,固定每月学习日,集中交流研讨不少于 4次,每次时间至少半天。中心组成员要坚持以研究促学习,围绕中心工作或一些重大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形成 1—2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考核体系,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层层抓的党建工作格局。确定每年4月份,党委书记给党员上一次党课。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确保机关支部一季度上一次党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2、关于4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
4名领导班子成员已向党组织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要求镇组织办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做到督促、接转及时,管理到位。
(五)关于组织建设虚化,政治生活随意的问题。
1、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各党组织对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
镇党委严格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党建工作,结合县考核方案,细化完善《车辋镇2018年度基层工作月量化考核办法》,并继续严格执行。
2、关于机关支部设置不科学,90名党员在一个支部,2017年之前没有会议记录,10个党小组仅有2017年6月至8月会议记录,且内容大多为抄袭编造,有17名党员请假缺席党小组所有活动,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的问题。
对镇机关党组织重新进行科学设置,2018年1月29日,党委研究成立机关一、二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要求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规范会议记录,具实做好会议记录。2018年8月,党委研究成立机关4个党支部。
3、关于39个村支部仅有2017年“三会一课”记录,大部分内容为抄袭编造,2017年5月5日会议记录上都出现学习县委书记5月19日讲话的内容的问题。
镇组织办对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下一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及固定学习日制度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规范执行到位。加大对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按规定时间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坚持每月一次对所有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现场反馈督促整改。
4、关于镇中心小学、初中支部书记2016年年底工作调动后,截至巡察进驻前一直空缺的问题。
加强对党组织的管理,对因辞职、调动等原因导致空缺的,镇党委将及时采取补选或直接任命的方式健全党组织班子。2017年10月27日镇党委已任命相关同志分别为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党组织书记。
5、关于36名农村党员留党察看处分到期后未及时恢复党员权利,其中有28人长达10年以上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问题。
摸底排查未恢复留党察看权利的数量,共计36名,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方案,在村党组织换届结束后,集中下达恢复权利告知书。目前按程序,已全部恢复。
6、关于长期失联党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规范党员管理制度,坚决按照《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镇党委在2017年10月19日对2名同志已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
(六)关于对人事管理混乱,档案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
1、关于机关8名临时工担任工作区正职、副职的问题。
从严从实执行选人用人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中层干部调整事前沟通报备制度,逐步规范临时岗位人员任职问题,2018年2月24日,党委会研究临时岗位人员不再担任银厂原工作区总支书记职务,其他临时岗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整改。
2、关于7名工作人员长期借调到县直部门工作,其中4人无借调手续,5人无借调期限,有的借调已长达7年的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规范完善借调手续,并且相关借调人员已全部回单位正常上班。
3、关于个别工作人员档案年龄造假,部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雷同,部分党员人事档案中无入党材料的问题。
从严从实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查找完善档案材料,确保工作人员档案完整齐全。2018年2月24日,车辋镇党委研究,给予涉嫌档案年龄造假的工作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因工作失误造成《年度考核登记表》雷同的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党员材料已补齐。
(七)关于主体责任缺位严重的问题。
1、关于党委抓班子、带队伍,管党治党意识不牢固,2015年以来,镇机关先后有1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及财政、经管、民政、房建等部门,对此党委未进行深刻反思和整顿,2017年8月镇财政所又因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3名工作人员全部受到党政纪重处分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委书记同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联系的镇直部门负责人履责谈话工作,督促谈话对象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组织开展村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向镇纪委述责述廉工作,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及“两代表两委员”述责述廉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组织镇纪委委员同村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谈话提醒。二是规范谈话函询,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村“三资”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特别是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八)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1、关于镇纪委执纪业务能力差,对执纪审查流程了解不细不深,案件办理缺乏程序意识,审查取证不规范,4名纪委委员中有2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受到诫勉谈话。2013年以来,自办案件仅有3 起,且全部为轻处分。有的党员被判刑后,在上级纪委多次要求清理“狱中党员”情况下,直至刑满释放仍未被开除党籍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规党纪教育常态化。重点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学习贯彻,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018年2月9日,科级干部到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2018年2月26日,车辋党委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和参加纪律作风整顿知识测试,增强教育的关于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成员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四位一体”作风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持抓节点抓经常,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要严肃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管失责失职的问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大对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从严追责问责。对管党治党失职失责,“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该问责不问责的,一律从严问责。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狱中党员”开除党籍处分,镇党委举一反三,清理出“狱中党员”1名,2018年1月,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九)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
1、关于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各项津贴补贴共计42.68万元,在上级多次要求进行清理的情况下,截至巡察进驻前仍有16.3万元未清退的问题。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绝不再出现各项津补贴违规发放现象。2017年,因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粗心大意,漏掉部分账目,致使截止巡察进驻前还有部分未清退,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毕。
2、关于2013年以来,镇财政先后拨付工作区经费共计656. 47万元,工作区没有账目,长期脱离监管的问题。
严格执行工作区账目代管。2015年12月,工作区经费支出已经在镇经管站进行代管,2018年3月,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函询,并作出深刻的书面函询说明,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规范收支账目,预防和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3、关于存在公款走访、违规截留镇敬老院“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坐收坐支社会抚养费等问题。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款走访、坐收坐支、违规截留等现象的再次发生。按照县政府对全县敬老院统一管理要求,车辋镇敬老院已完成撤并,于2017年12月9日,将五保供养人员集中转移到长城镇敬老院安置供养。
(十)关于扶贫政策落实掺杂“水分”,扶贫资金“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
1、关于2014年,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3707户7704人,截止2017年10月,共清理不符合贫困标准“沙子户”968户2521人,其中293户856人违规享受收益共计13.8万元的问题。
根据市扶贫办2017年11月18日下发的《关于进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车辋镇对上报给巡察组违规享受收益的293户856人“沙子户”进行了合并和入户调查,将一户享受多次收益的合并为一户,2017年12月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全部完成标注。2018年4月份“脱底清零”后,最终核定,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实际是133户391人,违规享受收益已全部收回。
2、关于2015年至2016年,党委决定将7个村共计248万元扶贫资金借给企业使用,未将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发挥“造血”功能的问题。
车辋镇重点村扶贫资金入股企业涉及2015、2016两个年度,由于部分重点贫困村一直未找到合适的项目,扶贫项目未能及时落地,防止扶贫资金闲置,保障扶贫资金产生效益,将部分重点村的扶贫资金入股山东新天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时积极规划实体项目,项目确定后,及时抽回入股资金。相关7个村所有入股产生的收益,已分配给贫困户。抽回扶贫资金后,变更后项目已产生扶贫收益,收益已经分配,属于整改完成的项目。
(十一)关于责任落实不明确,扶贫项目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党委对扶贫工作深入研究不够,对扶贫项目缺乏长远规划、系统谋划,向村级传导压力不够,监管责任缺失,导致多个扶贫产业项目半途而废,大量项目资金被浪费,贫困户无从收益的问题。
镇党委在省审计厅对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后,根据责任划分,分别对分管扶贫工作的班子成员给予诫勉,镇扶贫办主任、3名村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1名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写出深刻检讨。镇党委在今后的精准脱贫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关于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二)关于监督管理漏洞大,违规违纪问题多的问题。
1、关于党委对扶贫项目缺乏跟踪监督检查,项目运行不规范,收益分配滞后等问题突出。有的村产业项目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管理责任、收益分配方案不明确,扶贫收益缺乏保障的问题。
一是在管理责任、收益分配方案不明确,扶贫收益缺乏保障方面,我镇高度重视,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制定了《车辋镇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相关涉及没签合同的5个村,都已经补签了承包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包金额,承包年限,承包费用的上缴日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车辋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松手、不减压、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镇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积极支持纪委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关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全镇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车辋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5431108;邮政信箱:兰陵县车辋镇人民政府,邮编:277716;电子邮箱:llxcwz@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