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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就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发出通知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4-29

 

 近日,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全文如下。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根据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站在建党百年历史节点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扛牢管党治党、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的理念深化作风治理,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结合起来,推动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查摆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把责任定准、措施定实,真改实改,一改到底,决不能“年年查摆、问题依旧”。要扛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主体责任,走深走实每一环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让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履责担当,以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杜绝侥幸心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等;严禁借假期之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要大力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等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要规范开展机关党建活动,严禁以组织学习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严禁擅自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之名从事商业谋利活动;要严明换届纪律,严禁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严防“反弹回潮”、严防“隐形变异”、严防“疲劳厌战”,靶向治疗、精准施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厚植为民情怀,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用好“直通车”机制、“下对上”评价体系,推动部门履职担当。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紧盯领导机关和“关键少数”、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关键领域,发挥系统优势,发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坚持一严到底,对“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惩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要从严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以作风建设治理新效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