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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情况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01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29日至9月30日,市委9个巡察组对兰山区汪沟镇,郯城县马头镇,兰陵县卞庄街道、苍山街道、矿坑镇、车辋镇,沂水县沂城街道、诸葛镇、院东头镇、黄山铺镇、马站镇、富官庄镇、夏蔚镇、许家湖镇、高庄镇、圈里乡,沂南县岸堤镇、蒲汪镇、依汶镇、铜井镇、湖头镇、孙祖镇,平邑县丰阳镇、白彦镇、临涧镇、铜石镇、保太镇、郑城镇、流峪镇、仲村镇、地方镇,费县费城街道、新庄镇、朱田镇、石井镇、薛庄镇、梁邱镇、大田庄乡,蒙阴县垛庄镇、旧寨乡,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大店镇、涝坡镇,临沭县大兴镇、石门镇,蒙山旅游度假区柏林镇等4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10月24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汇报,研究了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意见。10月25日至30日,各市委巡察组分别进行了反馈,并向相关县区党委作了通报。

       本轮巡察,再次聚焦脱贫攻坚任务,重点对已巡察过的46个省定脱贫攻坚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回头看”,着力发现整改不到位以及新发生的扶贫领域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再提醒、再督促,对扶贫领域问题再发现、再研判,推动已有监督成果再运用、再落实,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总的看,46个被巡察乡镇(街道)党(工)委围绕脱贫攻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基础,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有的脱贫攻坚责任扛得不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及时、不深入,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有的不重视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力量配备不足,没有做到尽锐出战。有的脱贫质量不够高,“两不愁三保障”还有差距,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短板。有的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收益收取、分配不及时、不足额,稳定脱贫保障带动作用不强。有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多发,缺少真抓实干的韧劲,工作粗枝大叶、脱离实际。有的“沙子户”清理整治不彻底,仍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问题。有的工作消极被动,不担当、不作为,扶贫资金闲置浪费。有的对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避重就轻、打折扣、搞变通,存在边改边犯、改了还犯现象,个别甚至虚假整改。同时,对巡察中了解的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过程,作为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的过程,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县区党委要全面担负起督改责任,把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4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认领,深入剖析,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按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