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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1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1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兰陵县苍山街道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苍山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3个方面9项12个问题。苍山街道党工委完全接受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的十 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党工委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工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街道纪委办、扶贫办、组织办、党政办、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整改情况,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力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明确目标责任。街道党工委要求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整改台账管理,倒排整改时间,做到整改责任明晰,整改情况得当,整改效果明显。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工作,由责任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高效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认真督促检查。街道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的责任,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全部落地见效。

       (五)强化成果运用。街道党工委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找准症结,完善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进全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努力把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促进苍山街道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个别问题整改对标偏低的问题。如对反馈指出的没有按照县里要求逐级开展廉政谈话问题,街道党工委在2018、2019年度开展的廉政谈话和履责谈话中,没有结合谈话对象职责特点和工作性质,街道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农村党组织书记的谈话内容千人一面,谈话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苍山街道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廉政谈话工作方案》(苍发〔2019〕33号)要求,组织街道班子成员结合谈话对象职责特点和工作性质,12月30日前再次开展了廉政谈话和履责谈话。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同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进行履责谈话,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社区、村负责人进行履责谈话,街道纪工委同社区、村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全面的问题。反馈的“贫困户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问题仍然存在。

       (1)邓王山前村付某某、邓某某2户贫困户,户口均为2人,扶贫系统中仅显示1人。

       整改情况:对巡察组反馈的2户贫困户再次入户了解人口情况,经核实,邓某某实为孔某某。通过查阅2019年6月份街道组织的人口自然增减排查活动档案,2户贫困户均在邓王山前村的排查上报表格和街道备案记录中。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过程中,街道扶贫办已根据户内实际情况在国家系统内操作人口增加。

       (2)莲子汪村赵某某户口为5人,扶贫系统中只显示2人。本轮巡察指出后,街道党工委统一安排各村进行再次筛查,又筛查出7户贫困户存在识别不精准的情况。

       整改情况:对巡察组反馈的1户贫困户再次入户了解人口情况,经核实,赵某某系语言二级残疾,莲子汪村村民李某现在的妻子。李某和前女友于2006年非婚生育1男孩李某某,后两人分手,李某某从出生后就跟着爷爷李某某和奶奶郭某某生活;李某于2007年7月与赵某某登记结婚,分别于2010年4月生育一女孩李某、2012年1月生育一男孩李某,一家4口人生活在一起。通过查阅2019年6月份街道组织的人口自然增减排查活动档案,所在村已排查上报李某和赵某某生育的李某、李某2个孩子,并已备案,2019年10月动态调整已经增加人口。

       在调查组调查过程中,李某和其母亲郭某某听说贫困户多一口人多享受政策,均表示自2019年11月起,将李某的第一个孩子李某某送还给李某抚养。调查组将该情况通报村干部进一步核实,如两家确实自愿,且在赵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及时上报街道扶贫办予以重新调整。目前,该户已调整为5人。

       3.关于问题整改有“漏项”的问题。反馈的“2014年县委组织部就下发通知,要求提前离岗人员返岗,镇党委直到2017年省委巡视期间才做出部署安排,且未对22名返岗人员应当扣发的工资津贴进行追缴”问题没有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22名返岗人员应当扣发的工资津贴的问题再次进行摸底排查,22名返岗人员发放的工资中未发现除工资外的单项津贴补贴的记录。街道办事处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日常考勤,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完善了《苍山街道党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关于新发现扶贫领域的问题

       1.关于危房改造把关不严的问题。

       (1)有的疑似危房没有改造,如安乐庄村贫困户李某某,所住房屋墙体为石头墙,墙面风化剥落严重,支承梁墙体有多处裂缝,存在较大居住风险,但未被鉴定为危房。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年初,李某某的大儿子沙某某认为其母亲的房子东侧有大树影响其住房安全,动员其母亲搬迁。后李某某搬迁至二儿子沙某某家居住。县住建局对该村进行贫困户危房鉴定时,李某某居住在其儿子家,为二层楼房,属于安全住房,未对其原房屋进行鉴定。

       2019年10月,李某某及其儿子向村委提出进行贫困户危房修缮,村委及时组织对其原旧房进行了修缮加固,目前完成修缮并已搬迁入住。

       (2)有的房屋质量较好却被认定为危房,如晒钱埠三村赵某某和西大埠村张某某、崔某某等户原住房状况良好,仅外观看起来有些陈旧,也作为危房进行了粉刷修缮。

整改情况:经核实,以上3户贫困户住房均为县住建局于今年4月份鉴定为C级危房,反馈给苍山街道后,苍山街道按要求进行了修缮加固。

       2.关于扶贫收益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部分村居2018年度光伏扶贫项目收益没有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如邹庄村、东西柞村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1月前收益分别有5195.7元、4976.54元,直至此次巡察指出后才发放到位。

       整改情况:由于光伏电站收益不同于其他扶贫项目,不是每年实现一次收益,而是每月或者隔几个月都拨付一部分发电收益,有时几百元或一千多元,不方便频繁的制定发放方案、开村民代表会、公示、审批等程序,根据国务院扶贫办2017年12月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文件第七条规定,“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以及《兰陵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兰陵扶组办字〔2018〕8号文)文件第四条规定,“……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邹庄和东西柞2个村的光伏电站是2018年建成的,第一笔收益款均为2018年11月份到账,分别为邹庄1872.61元、东西柞1653.45元,之后又分3次分别拨付了部分收益款。2019年9月,2个村严格按照县里文件精神制定了发放方案并按程序要求发放完毕。

       3.关于部分疑似不应享受政策已脱贫户未及时标注的问题。

       (1)安乐庄村宋某某之子名下有商品房。

       整改情况:经核实,苍山街道安乐庄村贫困人员宋某某为安乐庄贫困户宋某某之子。宋某某与其配偶官颜某享受低保政策,宋某某有肢体残疾,劳动能力弱,家庭确实贫困。宋某某今年31岁,常年外出打工,至今未婚,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该户贫困户,虽其儿子名下有购买的商品房,但是户内成员宋某某正在享受低保待遇。

       根据2019年8月山东省脱贫攻坚“回头看”文件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认定标准”中第一项第一条“户内家庭成员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原则上仍按脱贫享受政策管理”规定,应该仍按享受政策人口管理。

       (2)拾钱庄村张某某两个儿子均在外地打工,家庭条件比较富裕。

       整改情况:经核实,张某某两个儿子均已经成家并独立在外地生活,且在外打工工资收入主要用于维持自身家庭生活。张某某独自一人生活,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条件较为困难,不符合2019年8月山东省脱贫攻坚“回头看”文件中“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认定标准”7条规定,应该仍按享受政策人口管理。

       (3)邓王山前村李某某儿子为退伍军人,县里已为其在县规划局安排公益性岗位。

       整改情况:经核实,李某某之子李某某不是李某某户内人员。李某某于2018年由人社局安排县规划局公益性岗位,2019年9月工资2852.10元。李某某之子李某某虽在规划局上班但不是公职人员,不符合2019年8月山东省脱贫攻坚“回头看”文件中“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口认定标准”7条规定,应该仍按享受政策人口管理。

       (4)莲子汪村董某致贫原因已消除,本人在建筑工地打工,收入较好。

       整改情况:经核实,董某父亲董某某常年患病且有残疾,2019年6月去世,致贫原因消失。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印发了《山东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该方案第二项、第四条规定,“坚持正向激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董某父亲虽然去世了,立即取消其帮扶政策,不符合省里文件精神。2019年10月份扶贫动态管理工作中,该村按程序进行了评议,取消了该户帮扶政策。

       (三)关于新发现扶贫领域以外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街道党工委2019年1月召开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其他8名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完全照搬前期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苍山街道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督导组到会给予指导。会上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待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好效果。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1)机关第三支部张某某、颜某某党员发展材料显示,两人为2019年5月10日被推荐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但在党小组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多个会议中均有推荐情况的记录,且时间、参会人员不一致。

       整改情况:经查阅党工委研究会议记录,张某某、颜某某两人确为2019年5月10日被推荐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机关第三支部已召开党员会议对党小组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再次强调,确保会议记录内容规范。

       (2)卜庄村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陈某某的考察写实簿中,卜庄村党支部“空白章”已经盖到了2021年。

       整改情况:苍山街道党工委对时任卜庄村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组织人员对党员发展材料中的公章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整改。

       3.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涉嫌变相发放福利,2019年6月,街道以发放秸秆禁烧服为由,为街道全体机关人员126人采购体能服,花费9313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年6月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期间,街道办事处为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有关单位和其他乡镇的经验做法,本着秸秆禁烧费用专款专用、有利于昼夜巡逻值勤、统一标识便于联络的原则,配备并发放到村和工作人员标有宣传内容的短衫,该笔资金的来源、使用均符合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记账程序,兰陵县财政局相关人员到街道财政所对相关账目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同时为工作人员提供了业务指导。

       (2)公务用车管理不严,个别人员私车公养。

       整改情况:苍山街道对《苍山街道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再次进行了重申,对公务用车管理事项再次进行了明确,要求公务用车必须符合公务用车事由,且统一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同时,加强了加油卡的使用管理,明确了专车专卡专人管理。根据兰陵县纪委《关于移交线索的通知》的要求,街道党工委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追责,并追回了经济损失。

       三、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信访调查落实情况

       兰陵县信访局转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关于苍山街道的12起信访,重复1起,具体为11个问题,其中个人诉求2起,涉及反映村干部问题9起。苍山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反馈信访的调处工作,从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信访处置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工作的意识。建立信访调查工作中落实“定案、定人、定时、保证处置到位”的“三定一保”责任制,确保信访调查工作按程序进行。目前,已全部查结。

       四、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的抓好整改不放松。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检验,加强督查,实行工作例会汇报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二)全面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党的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接受监督。

       (三)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当前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攻克坚中之坚,认真整改问题,提高脱贫质量,稳定脱贫攻坚政策,切实改进作风,担负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四)巩固提高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活动,采取分管领导带头查、整改领域自己查、部门之间相互查等方式,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应建立而未建立和已建立还不完善的规章制度适时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廉政建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外部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正之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5291118;邮政信箱:临沂市兰陵县苍山街道党政办公室,邮编:277700;电子邮箱:csxjlz@126.com

中共苍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