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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向大仲村镇等7个乡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06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近日,县委巡察组向大仲村镇、长城镇、庄坞镇、芦柞镇、下村乡、南桥镇、新兴镇等7个乡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中发现,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落实上级政策不够精准,推进乡村振兴后劲不足。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宗旨意识不牢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三资”清理不扎实,村集体资产流失、资源侵占问题较为突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有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础性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执行选人用人标准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反馈会议,对抓好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要求,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既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问题来突破,又要研究共性问题,倒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对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乡镇党委要揽总负责。要放大整改成效,促进工作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各项工作、各个领域中存在的短板,积极整改,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持续放大效果。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全面认领和接受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予以整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