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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陵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0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兰陵县司法局进行了巡察。3月1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共指出我单位党组存在4大类12个方面的问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将上述问题细化成30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一、关于政治和思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4月11日,局党组召开了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4月13日下午2点30分,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和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4月17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推进问题整改第一次会议,4月17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4月20日机关党支部、调解中心党支部和公证处党支部分别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和专题整改组织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2、组织党员干部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对标对表、查找短板和不足,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走过场问题

1、4月24日,局党组召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推进问题整改第二次会议,4月28日,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和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整改。

2、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严格按照《规则》开展学习等活动。

3、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兰陵宣发【2020】2号),制定完善2020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学习效果。

(三)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1、组织党组成员、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规则程序等。理清楚党组会议与扩大会议的层次,避免相互混同。

2、制定完善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规则行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关于组织建设不力,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关于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3月20日,组织召开总支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行党总支例会制度,做到一月召开一次例会。

2、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党的组织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从思想上打牢规矩意识。切实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地,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3、做好指导督促、定期检查,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发挥好党建指导督促作用。

(二)关于“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

1、4月27日、28日、29日、30日,局机关支部、公证处党支部和调解中心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推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整改。各支部加强对本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做到会议记录、材料上传等规范、完整、真实、有效。

2、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不定期对各支部活动的真实性、活动记录、e支部信息上传、档案材料整理归档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支部真抓实做,杜绝弄虚作假。

(三)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1、3月20日,组织召开总支会议,总支委员和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提出要求,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了机关党总支委员、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

2、做好指导督促、定期检查,由科级干部分别担任律师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对律师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旧存在问题

结合开展“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树典型”暨机关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要求广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教育培养、监督管理,抓好对分管业务的指导检查,确保干好活、服好务、不出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确保扎实开展工作,不得敷衍应付,确保干好工作、不出问题。

(二)关于公文管理较为混乱问题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完善《兰陵县司法局文件管理制度》,对公文进行管理规范,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1、成立工作专班,对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进行清理。

2、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实施办法、意见和兰陵县《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的实施意见》、《兰陵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了《兰陵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肃接待纪律、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支付接待费用,杜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够有力,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差距问题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抓落实不到位问题

我们结合“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树典型”暨机关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活动,进一步加强纪律规矩学习,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经常性谈话提醒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二)关于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

1、制定完善本单位《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是不按规定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的,办公室一律拒绝接受。同时,办公室对2019年以来所有的请假条全部进行梳理,列出请假条审批手续不规范的人员清单,按要求补齐手续,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按照制度执行请销假审批。下一步办公室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对不符合审批规定的请假条一律拒绝接受,确保不再出现上述问题。

2、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处理规定》、县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兰陵纪发【2015】19号),提高纪律规矩意识。                                        

3、制定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严格履行派车手续,进一步完善派车单的信息填写、存档等工作,确保公车使用规范化管理,办公室对2020年以来的所有派车单完善了回场时间、出场里程、回场里程、服务里程等信息。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成立工作专班,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逐人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公务卡使用范围及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强会计业务知识学习,严格管理会计科目,不再出现同样的错误。

通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我局整体风貌焕然一新,出台了《兰陵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对党组议事规则、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请销假、发文管理、财务管理等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清理整改,对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清理,总挽回损失55387.01元。

我局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践中,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作用,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二)坚持党建统领,严肃党内生活。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作细作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抓好督导指导工作。

(三)增强宗旨意识,抓好作风建设。以开展“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树典型”暨机关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制定《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司法行政系统进行框架式管理。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班子成员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廉政谈话,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不摸高压线,不碰警戒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7929206,邮政信箱: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兰陵县司法局(277700);电子邮箱llxwzzbdjzx@ly.shandong.cn

 

 

中共兰陵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