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探索建立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协调贯通、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突出巡前联合会商、巡中及时对接、巡后日常监督,做到精准监督、同频共振,切身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前联合会商。巡察任务确定后,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进行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优势,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问题,帮助巡察组尽快摸清涉及被巡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形成重点问题关注清单,带着目标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
巡中及时对接。巡察工作启动后,巡察派驻定期召开协调会,共同分析研判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执纪审查职能,充分协助。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纪违规,并且能够及时办结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优先办理、快速处置,力求形成震慑。对可以立巡立改的问题,巡察组要及时进行通报,并提出意见建议,派驻纪检监察组立即开展对整改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
巡后日常监督。巡察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同步监督,要派员参加监督对象的巡察情况反馈会,做到同步反馈,及时掌握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反馈会议结束后,要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整改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建立和具体事项进展开展同步督办,一经发现方案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或者整改进展滞后的,及时予以提醒。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巡察和派驻力量建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同步检查,分轮次对各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