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结合正在开展的物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严格对物业领域的规范管理,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近日,兰陵县纪委监委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12个单位和2个街道发出监察建议书,对物业管理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前不久,县纪委监委在对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小区存在电梯使用、维修保养不及时、故障多发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在依规依纪处置后,随即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直指“病灶”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今年以来,兰陵县纪委监委以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行动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群众对物业管理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纪委监委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更好了解百姓的所思所盼,该县抽调职能部门87名工作人员,分成29个工作组,对全县312个小区的水、电、气、暖、地下停车位、充电桩配备、产权证办理等方面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问题摸排大起底,专项监督不留白。
“全面精准排查物业廉政风险点和‘微腐败’,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兰陵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继发表示,“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工作台帐,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积极与‘兰陵首发’‘12345’热线对接,对2020年以来反映物业领域问题全面梳理,从2000余个物业领域问题工单中梳理60余个办理结果不明显的问题,由2个监督检查组跟踪督办,推动问题‘对账销号’。”
“对症下药”精准施治下,一批物业领域“顽瘴痼疾”得到有效解决。卞庄街道在16个城市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问题查处,对城区内养殖家禽、喷涂小广告、车库内经营、业主圈占公共区域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县教体局对小区内辅导机构进行清理整治;县公安局排查小区内饲养动物扰民、噪音扰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问题等问题16起,已处理15人。
为确保监督常态化,兰陵县对全县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季度考核,建立物业企业“红黄榜”,考核成绩前十名的列入红榜,后十名的列入黄榜,考核结果在“兰陵首发”等媒体公布,与物业企业的招投标权限、信用评级挂钩,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县纪委监委以监督促监管,把查办案件作为重要保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打物业管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治理实效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立案查处2人,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民生‘小切口’,要写好监督‘大文章’。物业管理工作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关乎社会民生,要通过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