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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抓实三个环节 做好村居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1-06

       “以上率下,才能释放‘头雁效应’。在座的都是各乡镇、部门‘一把手’,地位特殊、职责特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我们各位‘一把手’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日前,兰陵县委主要负责人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再次重申。

       近年来,兰陵县不断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紧盯一把手,统筹用好各类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同级纪委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情形、内容、方式、程序等。对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分管领域暴露出的“监管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县纪委主要领导向县委书记汇报后,采取“定向诊治”的方式,以谈心谈话的形式及时指出、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并将谈心谈话记录录入同级监督档案。2018年以来,县纪委配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有关县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警示,严肃督促整改,共函询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充分运用派驻“活探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以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领导班子“一把手”为重点对象,通过列席党组会议、紧盯重点权力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等方式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在全过程、常态化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认真梳理排查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互协作,形成了协同有序、融合增效的同级监督网络格局。

       善用典型案例“敲警钟”。认真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通报典型案例,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析原因表现,讲透违纪违法者思想根源,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及时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全员“体检”,找准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

       “我们立足抓早抓小,着眼防微杜渐,推动‘一把手’监督实现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兰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