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书记,根据你们村三资统计情况来看,村集体收入很少,村里日常运转是怎么维持的?”
“可不是吗,干了这么多年,都是花自己的钱,一直往村里搭钱的......”
近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入村谈话时,出现这一幕。该支部书记真的像他自己说的那么大公无私吗?
巡察组在入村之前,对该村财务、三资、组织情况经行了全面梳理和综合分析,早已发现了部分疑点——
该支部书记自2013年换届以来,已经在村里连续任职两届,从账务来看村集体收入很少,但是从“三资”台账及经管站备案管理的合同看,该村并不是一文不剩,早些年村集体部分机动地有签订的合同,其中村东一加油站租地,并约定租金为10年一付,经初步核对村账目,未见该笔承包费入账,承包费去哪儿了呢?巡察组决定就从加油站占地租金收取情况调查入手。
“加油站占的地是你们村集体的吧,彭书记?”
“我大体了解,那得有多少年了,得是2000年左右的事了。”
“根据你们在经管站备案管理的合同,是在2004年签订的,约定承包费10年一付,2014年的时候应该收取承包费,为什么你们村账目中没有这笔承包费呢?”
“那不关我们这届的事,我前任书记因为村里修路没有钱,提前把承包费给预支了,到我任职的时候就没钱可支了。”
对这一回答,巡察组始料未及,上任村支部书记已经很长时间不在村里任职了,巡察组也没有调取2013年之前的村级账目,一时无法确认解释的真实性。
“我看还需要我们实地到加油站老板那里落实一下,把这个问题弄情况。”巡察组组长指示。
随即,巡察组派出2名组员直接到加油站落实承包费缴纳情况,得到了意外的结果:2011年,上任书记任职期间因为修路预支过30000元承包费,但是现任支部书记任职以后,也仿照前任书记“寅吃卯粮”预支了部分承包费,最近的一次就在2019年4月份,任职7年累计达10万多元,但是在村账目中根本未出现这些承包费收支情况!
至此,消失的承包费终于找到了,原来该支部书记并不是一直往村里搭钱,村集体的日常开支都是预支的承包费,且均未按要求纳入镇经管站代管,更没有在村级账目中记账。
随后,巡察组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当事人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