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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1-10

       今年以来,县乡纪委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鲁城镇敬老院院长王胜强虚报冒领资金问题。王胜强在任镇敬老院院长期间,账目管理混乱、虚报冒领资金,同时,王胜强还存在违规领取管理费等问题。2020年10月,县纪委给予王胜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庄坞镇山后村党支部书记张现新侵占集体资金问题。张现新利用职务之便,在山后村修建户户通、垫村生产路等工程中,侵吞村集体资金,同时,张现新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享受扶贫补助等问题,2020年10月,县纪委给予张现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涉嫌职务犯罪,县监委将该问题移送审查起诉,违法所得随案移送。

       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其廉洁与否、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将藏身于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揪出来,不断释放正风肃纪不停步、严查严打不松劲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