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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兰陵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兰陵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2-08

中国共产党兰陵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7日在兰陵举行。

县委书记王康亮同志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尤作锦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党史学习教育掀起新热潮。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凸显新高度。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治理效能取得新成效。精准有力纠治“四风”,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彰显新水平。聚焦聚力专项治理,护航民生展现新作为。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质效获得新提升。牢记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焕发新风貌。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实践中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规律性认识,指出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2 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要坚定不移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二要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上级部署要求在兰陵落地落实。三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行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二,高效率一体推进“三不”,持续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经济领域腐败案件,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人防、开发区等领域反腐败工作,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二要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三要持续完善“三不”一体推进机制,突出融合协同,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注重把监督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完善治理结合起来,加强廉洁文化分层分类教育。

第三,高要求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一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改头换面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健全制度规范。二要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从严查纠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三要倡树实干担当新风正气,进一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严查诬告陷害等工作力度,弘扬优良家风,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第四,高强度治理基层腐败,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要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紧盯过渡期关键环节,精准靶向施策,强化执纪问责,持续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要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持续纠治物业管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成果。三要深化基层治理监督,完善“兰陵首发”“12345”热线工单督办机制,提升督办效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实体化运行,深入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村级“三务”公开APP监督平台建设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初次举报工作机制,探索实施“三色预警”和四级分类制度,着力解决越级信访问题。

第五,高水准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一要把准政治巡察方向,编制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不断提升巡察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度。二要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三要健全完善巡察监督格局,总结运用市县统筹巡察、村级提级巡察经验做法,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深化与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联动协作,稳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第六,高质量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和指导,强化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开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二要统筹各类监督贯通提质,推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相互协调、同向发力,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持续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三要协调促进“四责协同”,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把监督挺在前面。

第七,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打造“兰陵清风”党建品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二要强化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注重实战历练,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三要突出纪律建设,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使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实干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