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兰陵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7日)
尤作锦
我代表中共兰陵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王康亮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党史学习教育掀起新热潮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党百年奋斗的伟大经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推动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组织开展学习研讨28次,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县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头雁”,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信念、担使命铸铁军”知识竞赛、“书香纪检·读史思廉”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在学习教育中加强党性锤炼、砥砺政治品格、增强斗争精神。
(二)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凸显新高度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根本职责,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新一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决策部署和县委确定的95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9人。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理问题线索134件,立案27件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49人。扎实开展物业管理、粮食购销、供销系统、公务卡加油、供热领域、经济开发区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县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21起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4人。
围绕换届纪律全程监督。严把换届政治关、廉洁关,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回复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党风廉政意见602人次。建立联查联办、快查快结机制,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诬告陷害等行为,查处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6起,营造了风清气正换届氛围。
(三)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治理效能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关键少数”,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索603件次,立案审查调查443起5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1人,其中科级干部37人,留置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移诉人数全市第一。查处的马万铎、刘德光案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警示效果明显,实现了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实做细以案促改。注重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治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全县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7份,在健全供销系统资金监管机制、强化物业管理领域内部管理、提升营商环境等方面以案促治,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6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84.6%,第三、四种形态占比15.4%,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砥砺前行清风劲》《亮剑“微腐败”》等警示教育片,发挥以案明纪的警示作用。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廉政宣讲32场,发布“兰陵清风”微信公众号内容260余条,发送廉洁短信3万余条,做到提醒常在、警钟长鸣。
(四)精准有力纠治“四风”,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起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10人。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效能评议活动,每季度对测评成绩靠后、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督促整改。
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守重要节点,加强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和私车公养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1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旗帜鲜明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稳慎有效开展问责,倒逼各责任主体守好“责任田”,全县共问责党组织4个、领导干部18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线索受理、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中同步启动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全县共实施容错纠错5起,为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五)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彰显新水平
实现县委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了三轮县委巡察,共巡察101个党组织,发现重点问题370个,移交问题线索2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高质量完成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围绕停车管理领域、村(社区)“三资管理”、中小学校开展专项巡察、延伸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两轮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彻底问题1028个,未整改问题118个,提出问责建议17条,追责问责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13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不断扩大巡察效果。
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组织、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动态调整巡察人才库,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夯实巡察临时党支部责任,以党建促巡察,增强巡察队伍的向心力。
(六)聚焦聚力专项治理,护航民生展现新作为
精准施策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问题10起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惩腐打伞”常态化,全县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线索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督促主责部门对17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人。
不断加强“兰陵首发”工单办理专项监督。对工单办理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对群众诉求办理环节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敢于“亮剑”、及时处置,推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全年共接受转办工单41件次、督办件8件,自行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督导工单办理8轮次,开展集体约谈3次,处理19人。
(七)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质效获得新提升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探索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推动贯通融合、形成合力、提升质效。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紧贴驻在部门关键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谈话函询78人次,立案8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
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落实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对部分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有效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
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制度体系。认真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梳理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的工作规范、审批流程。健全与司法机关日常衔接和协同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法治反腐的强大震慑。严把案件质量审核关和监督制约关,持续打造“铁案工程”。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确保办案安全。
(八)牢记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焕发新风貌
深化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擦亮“兰陵清风”党建品牌。大力建设模范机关,强化示范引领、推动比学赶超,县纪委监委被评为“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推荐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18人次受到市县表彰,在全系统形成了对标学习效应。
突出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集体学习、以考促学等方式扎实深化新一轮全员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8期511人次、外地培训89人次,组织174名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在线学习、省纪委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和市纪委“沂蒙清风”每日在线学习测试,通过内修外练强本领,干部业务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加强纪律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外出报备、打听案情登记备案等制度,对廉政档案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和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家访谈心、廉政谈话,强化“八小时以外”教育提醒,从严从细管理干部。勇于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2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开展政治监督的手段不够丰富,贯通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手段不到位;“三不”一体推进不够系统协调,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法;“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压力犹存,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力度还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 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定不移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新一高”“三个走在前”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政治监督清单,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上级部署要求在兰陵落地落实。围绕县委确定的“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目标任务和各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引领保障,推动县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实见效。深化拓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紧盯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大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查办力度,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行为,坚决查处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高效率一体推进“三不”,持续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经济领域的腐败案件。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国有企业、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政法、粮食购销、人防、开发区等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探索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认真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轻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不断加强教育管理监督。
提升审查调查质量。依托问题线索处置子平台,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围绕“双年行动”,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执纪执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毫不松懈抓好谈话场所疫情防控,加大办案安全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发生安全事故事件。
持续完善“三不”一体推进机制。着力打通内在联系,突出融合协同,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注重把监督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完善治理结合起来,针对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督促主管部门面上整治。加强廉洁文化分层分类教育,建设村干部和公职人员两个专题警示教育馆,用好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结合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起到查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高要求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打通作风建设“最后一公里”。紧盯改头换面的隐形变异“四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深刻剖析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健全制度规范。
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直通车”,从严查纠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倡树实干担当新风正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进一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严查诬告陷害等工作力度,持续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优良工作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严格家教家风,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四)高强度治理基层腐败,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盯过渡期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安排使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等关键环节,精准靶向施策,强化执纪问责,持续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持续纠治物业管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成果。
深化基层治理监督。深度参与“兰陵首发”“12345”热线工单监督,提升督办效果,推动各承办部门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好群众送上门的工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实体化运行,将17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构建起县级主导、乡镇(街道)参与,上下联动、实体化运行的工作平台,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切实破解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深入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推进村级“三务”公开APP监督平台建设 ,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初次举报工作机制,探索实施“三色预警”和四级分类制度,提升办理质量和首办结服率,继续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着力解决越级信访问题。
(五)高水准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把准政治巡察方向。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三个聚焦”要求,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落实省市县委工作安排等情况,编制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使出巡察连环招,打好巡察组合拳,不断提升巡察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度。发挥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融入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健全完善巡察监督格局。加强与市委巡察机构对接,总结运用市县统筹巡察、村级提级巡察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深化与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联动协作,联合县审计局成立巡审服务中心,建立较为稳定的巡审队伍,提高巡审联动效能。开展干部队伍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稳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高质量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构建起县级主导、乡镇(街道)参与,上下联动、实体化运行的工作平台。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跟进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全面加强县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落实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统筹各类监督贯通提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统筹运用好监督资源,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相互协调、同向发力,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通共享。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持续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
协调促进“四责协同”。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推动“四责协同”、一体落实。常态化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完善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机制,督促党委(党组)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把监督挺在前面。
(七)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打造“兰陵清风”党建品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
强化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注重实战历练,计划全年开展8次业务培训、1次党性教育培训。围绕“双年行动”,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考核,注重创先争优、争先进位,营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浓厚氛围。继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
突出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强化日常提醒,深化警示教育,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使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察干部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推动特约监察员有效履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执纪执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更加关心激励纪检监察干部,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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